創客學程
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3月6日 收件時間8:30-16:00 (逾時不受理)

申請資格:本校不限科系2年級(含)以上大學、研究所在學學生

申請方式:繳交「修習學程申請書」及「歷年成績單」於申請期限內送達藝術館310室。

修習辦法情詳閱「創客特色人才學分學程設置要點」

 (請上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或人文藝術學院網頁下載)。

聯絡人:人文藝術學院黃助教 cha@tea.ntue.edu.tw (02)2732-1104#63489

學程設置單位: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文藝術學院

主要開課系所: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

開設課程:(請上教務系統查詢)

文件下載:創客特色人才學分學程設置要點(請同學務必詳閱相關規定)、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修習學程申請書學分學程審核表